【本报讯】新界村屋僭建情况严重,惟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后发现,屋宇署无积极跟进清拆个案。截至2021年底,屋宇署发出5,384张清拆令,当中逾2,000张期限已满但仍未获遵从;屋宇署曾在发出清拆令之后,数以年计无采取任何跟进行动。公署批评,有关部门无适时跟进,而过去10年成功定罪的僭建个案,平均仅罚款约9,500元,仅9宗被判囚,惩处阻吓力不足,遂向屋宇署及地政总署提出11项改善建议。
阻吓不足申诉署促加强检控
屋宇署2012年起接获的僭建举报持续上升,至2021年已录得8,552宗,但署方的执法行动未能有效遏止僭建物增长,如有个案待视察后9至18个月才发清拆令,明显不符合须采取「即时」执法行动的目标。此外,公署发现政府未曾全面调查及统计新界村屋僭建物,故不掌握整体情况,影响工作效率。公署认为,大量个案未能及时跟进,代表工作量或已超出屋宇署承载能力,建议该署重新检视执法策略。
截至2021年底,屋宇署就未获遵从清拆令个案共提出1,383宗检控,有972宗成功入罪,当中有近一成个案属于再次成功入罪,有部分未获遵从的清拆令更已逾期数年或以上。公署形容,对于「冥顽不灵」的业主,屋宇署须持续透过执法手段,促使其遵从法定命令。至于违例情况严重,例如涉及4层或以上的村屋,或持续违规的个案,屋宇署应向法庭反映问题的严重性,尤其僭建对社会的祸害。
有关部门亦应加强对持续未有遵从清拆令的业主的检控,直至命令获得遵从,以提高阻吓效果。屋宇署及地政总署亦应考虑设立跨部门联络小组,加强协作及处理特殊个案的效能。该署回复指,会审研对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加强执法策略目标、资源运用和人手安排,并优化相关执法程序以至运作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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